花蓮縣卓溪鄉太平國民小學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
(一) 利用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。
(二) 存取影響兒童與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資訊。但因教學或研究之必要,且已設置適當之區隔保護機制者,不在此限。
(三) 非法使用他人帳號密碼、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,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。
(四) 非法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。
(五) 非法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。
(六) 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,大量傳送電子垃圾郵件或類似資訊,及其他影響網路正常運作之行為。
(七) 以電子郵件、線上談話、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,從事散布謠言、詐欺、誹謗、侮辱、猥褻、騷擾、威脅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資訊。
(八) 利用網路從事賭博、地下錢莊、教導賭博,販賣賭具等相關不當行為。
(九) 登載、解說或存取任何暴力恐怖或使人驚嚇之文字、照片、圖片、影片等。
(十) 其他不符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。
(一) 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。
(二) 下載或重製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。
(三) 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,將受保護之著作公開於網路上。
(四) 任意轉載電子佈告欄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。
(五) 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爭議之行為。
(一) 違反相關法令或本規範之情事者。
(二) 涉及國家安全者。
(三) 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者。
(四) 為阻斷不當或不法行為存續或擴散者。
(五) 更新、遷移網路設備,測試、維護或檢查網路及相關系統者。
(六) 不明原因非中斷不足以排除網路障礙者。
承辦人 主任 校長